第六百九十七章 不归(2 / 2)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没有年限。
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出让30年、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范围。过去,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有的30年,有的50年,最长70年。
清远市区一些早期如2000年前拿到地块的项目,现在已剩下36年的土地使用权。有业界人士透露,50年、70年之分要看地块的性质,如今的出让合同写清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目前只有40、50、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分,没有了综合用地性质的年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