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张 博客的建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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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宵禁,僵尸君王玄奎走在街道上,有些百无聊赖。
人类最怪异的地方,就是心甘情愿地听话,臣民听君王的话,学徒听老板的话……国王颁布宵禁的命令,所有人都在晚上下板打烊。这一点,玄奎羡慕又不屑,要是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都主动施行君王的号令就好了。
相比之下,玄奎更喜欢兽人王国的混乱之城。
僵尸君王站在一家正在关门的首饰店面前,这就是他的目的地。
“女人,都喜欢闪光的东西。”
玄奎曾经和书妖讨论过,为什么贵族女人喜欢在自己的脸上打洞,钉一些石头在耳朵上?往身上挂一些笨重的石头不是影响行动吗?
书妖的回答让他受益匪浅,贵族女人耳朵上的石头叫耳环,脖子上的是项链,另外还有手镯,脚链等等,都是用闪闪发光金属和宝石打造的,这是女人彰显自己魅力的手段,她们享受这种夺目的感觉。
玄奎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人类的街道上游玩了,他之前从没想过要去买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首饰,嗯,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只要他想要的,直接拿过来就是了。
一切都归强者所有,这是玄奎的价值观。
但是现在不同,玄奎有一个女人要讨好。
“我可是有家室的人!”玄奎时常提醒自己。
玄奎决定用首饰笼络夏伊的心,当他离开首饰店时,老板乐得合不拢嘴。一个板着脸的男人一进门就把一块重达两公斤的金块放在柜台上,要求仅仅是最普通的耳环。这些首饰都是赝品,一个金币。能够买一堆了。
回到法师学院的宿舍,夏伊却不在。
“英俊的玄奎陛下。”书妖博克压低声音说道,“我这样称呼,您没意见吧?”
玄奎没有回答,如果没有必要,他从没正眼瞧过一件物品。当然。他也没有反对博克的称呼,在人类国度待久了,他也越来越喜欢这种被恭维的感觉,人类称之为奉承。
投石问路成功,博克很开心。他喜欢和人聊天,夏伊走后。房间内只有一只霜雪皮丘兽,在博克眼里。它只是一只只会捣乱的老鼠,就是能说话,博克也不屑和它交流。
书妖被搁置在窗口已经十多个小时了,连精力旺盛的霜雪皮丘兽都蜷缩在被窝里打呼噜。博克已经按捺不住寂寞,开始寻找娱乐项目。
首先,书妖对着一只围着蜡烛打转的飞蛾。一刻不停地啰嗦了五个小时。书妖和飞蛾的会晤,以飞蛾被烛火烧出青烟然后散发出烤肉味道为转折,并且书妖对着飞蛾的尸体讲了一个小时遗弃之地的见闻。终于决定转移对象。
霜雪皮丘兽显然是不可能的,博克不想招惹它,而且地位也不对等,他是堂堂索伦陛下的笔记,而那只臭老鼠只是陛下传人的宠物而已。
博克思来想去,毅然决定继续鞭笞飞蛾的尸体,恰好僵尸君王的到来。
得到僵尸君王默许,博克更加大胆了,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如果在不死生物当中,伟大的玄奎陛下,绝对算是一个英俊潇洒,无人能及,另无数亡灵美女芳心暗许的男人,可是那是遗弃之地,在人类国度就不一样咯……”博克可惜地说道。
一只修长的中指突然出现在书妖的面前,按住他的封面,磁性而没有感情的声音:“你再说一遍!”
书妖的嘴抖了几下,他壮了壮胆,语重心长地说道:“看看,这样一点都不英俊,你知道女人怎么评价一个富有魅力的男人吗?男人的魅力,不光是俊朗的外表、富有和强大实力外,还有绅士!”
玄奎想了想,问道:“什么是绅士?”
“谦让,温柔,细心。”博克自豪地说道,“这三条,除了我博克之外,世上没有一个男人真正做到了!”
玄奎摇摇头,以他在人类国度的阅历,很难理解谦让,温柔和细心。
“你看,你第一次见到我的主人,黑暗主神在上,你竟然把她从空中扔到床上!这简直就是罪恶!这一点都不温柔!当一个女人哭泣的时候,你应该用手帕给她拭泪,你应该观察她喜欢什么,逗她开心……这才是绅士。”
玄奎似懂非懂,博克继续说道:“最好的办法,是观察一位真正的绅士,不仅是外表,还有内在。”
博克的几句废话,取得的成效是,夏伊和蒙多从圣街回到贵族宿舍时,她不仅看到了僵尸君王,还看到了一具**。
这具男人的**,被五花大绑,只剩下了一条底裤,从旁边的衣服来看,他应该是哪个家族的人类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