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圣经故事 错漏百出(2 / 2)
天使听到罗德的恳求,就对他说道。“这事我也答应你,我不倾覆你所说的这城。你要迅速的逃到那里,因为如果你还没有到那里的话,我什么都不能做。”
罗德夫妻和两个女儿气喘吁吁的跑到琐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这是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喷下来,射向索多玛和蛾摩拉。顷刻之间,强烈的火光四面散射,但见一股黑色的烟柱直冲天空,到高空才分散开来,形成蘑菇状。罗德的妻子走在最后面,当她听到一声闷响时,一种瞬间产生的强烈好奇感使得她忘记了天使的告诫,忍不住回头一看。而这就使得她一下子就僵硬了,皮肤像是在硫酸里浸泡过,先是变白,然后变黑,又再变白,整个尸体最后都变作了一根盐柱的模样。
亚伯拉罕清晨起来,站在昨天下午与耶和华说话的地方向索多玛方向瞭望,但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如同被烧焦了一样。而罗德看到妻子死的如此凄惨,就不敢在平原的琐珥城住了。他想起天使告诉他,山上是安全的,就带着两个女人钻进了深山中去了。
这就是圣经创世纪里上帝耶和华降下硫磺和火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的故事。作为一个在东欧长大的人,维克多自然也听过这个故事。不过和那里大多数人对这个故事的笃信不疑不同,从一开始,他就对这个荒诞的故事充满了质疑。
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上帝有什么资格去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真的就像是圣经里说的那样是因为男同这件事情吗?要知道,在今天已经有相当多的国家在同性恋问题上表达了支持态度,甚至说连一国首脑都有是同性恋的存在。仅仅是因为这个罪名去毁灭两个城市,实在是有些小题大做。甚至说都有些可以彰显所谓的上帝的权威的意思。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因为过去对男同的不认同。毕竟欧洲很多国家都一度以法律禁绝这种行为。甚至说有判处死刑的先例。但是你要知道,这可是中东地区的故事。在那里可是有很多古老而奇特的习俗的。一些古老的民族甚至说会用山羊来行成人礼。从这个风俗衍生出来,这些毛病真的不算是什么。现在我们出去旅游都知道要尊重别人的风俗传统,没有理由上帝就有资格例外。
当然,谁让圣经就是给耶和华这个家伙唱赞歌的呢,他当然有资格搞点例外。但是就算是忽略掉了这一点,还是有一些漏洞存在着。
比方说,罗德对天使的顶礼膜拜。明明一开始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就对两个天使下跪膜拜,这难道不让人觉得可笑吗?尤其是当索多玛的人过来让他交出他的两个客人的时候,他甚至说要交出自己的两个处女女儿,任由这些人随便处置,来保护自己的客人。这就更加的说不过去了。
连自己的家人,自己的骨肉都不爱,却去爱两个初次见面的客人。除了说这两个女儿是隔壁老王生的之外,唯一能站得住脚的理由大概也就是罗德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两个天使的身份了。
而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罗德是好人的这个说法自然也就不成立了。他如果是好人,他完全可以把天使来视察这件事告诉全城的人。就算是不能告诉全城的人,告诉十个人,找出十个人假扮好人也足够保护他的故乡了。
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充耳不闻,只顾着自己一家人保命。甚至说当自己的妻子被害死了之后,也没有任何的表态,一如既往的做那所谓的上帝的羔羊。这样的故事做能表明什么,表明老老实实地当上帝的羔羊就能活命,表明装也要装出一个好人样子?
简直可笑。可以说,这个故事简直可笑的像是一个蹩脚家编出来的漏洞百出的段子。只要长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么可笑的东西。
然而可惜的是,拜上帝教混了这么多年,早就已经积攒了巨大的威信。明明是这么可笑的一个故事,却是有那么多的人把这当成是真理,对里面的漏洞视若不见,充耳不闻。完全就是把这当成是赞美诗一般的来称颂他们所谓的上帝。
这也就是现在,所谓的上帝在信仰上彻底地败退给明王之后,才会有人把这个旧账给翻出来,对这些故事提出质疑。不然还不知道有多少傻子,会继续相信这番鬼话。
是的,鬼话。作为真相的了解者,维克托当然知道,这个所谓的圣经创世纪的故事根本就是一个鬼话。因为蛾摩拉和索多玛的毁灭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他们的毁灭和一场战争有关。
那是上帝的信仰刚刚在这片土地上兴起的时候。作为一个新神,他想要壮大必须要做的就是打败自己的敌人,从那些敌人的手中抢占属于自己的信仰。而在当时,他所面临的最大的敌人除了那些旧神之外,就属地狱里的那些魔鬼了。
自古以来,崇拜魔鬼的都不在少数。而在这片土地上,蛾摩拉和索多玛就是最为崇拜魔鬼的两个城市。他们信仰的是墨菲斯托,而对于墨菲斯托来说,这就是他的地狱势力在人间的大本营。
耶和华选中了这片土地作为自己发展的根本,他当然不可能允许墨菲斯托在自己的卧榻之侧酣睡。同样的道理,墨菲斯托也是一样。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而这个冲突最后的结果就是,蛾摩拉和索多玛彻底地沉没于大地之下,而墨菲斯托也和耶和华结成了死敌。
墨菲斯托是一个失败者,他丢失了自己在人世间最大的本钱。但是对于维克托来说,这种失败还有废物利用的价值。而他现在来到这里,为的也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