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血淋淋的手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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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青死了。
就这样直挺挺的躺在我的脚下,腐烂的血汩汩的在我脚下流着,绕着我的鞋沿,浸湿了我的脚底。
余天青的脸上残留着未褪去的惊愕。双目圆整,无神的双眼望着光秃秃的屋顶。
一甲子前的苗疆蛊王一个小城的清晨死去,死于一只老屌丝所养的金头蛐蛐。
“苗疆奇术又断一脉,可惜了。”
老屌丝王洛水的脸上不见一丝胜利后的欣喜,皱纹斑驳略显猥琐的脸上带着一丝悲凉,轻轻向前走了一步,然后弯腰,鞠躬。
他像一位大宗师一样,带着对同辈人的惺惺相惜,向一个死人表达了敬意。
“张一凡,我很老了吧?”
王洛水抬起头来,看着我。问我,浑浊的双眼中隐隐带着些许悲凉。
他真的很老了。干瘪的皮肤,密密麻麻的皱纹,永远佝偻着似乎永远不会抬起的腰背,疯疯癫癫的言语和贱兮兮的那张老脸让他看上去就像一个潦倒的老人。
余天青王响亮都说他曾经可以乘龙而去,我当然没傻逼到真的以为天下会有龙之一物,可我知道那一定会是一种很牛逼的比喻吧。
我第一次发现,这个看似不着调的老人,也曾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荣光。
“不老。”
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口是心非。
“当然他妈不老,老子还是童子呢!”
他喜笑颜开的露出一嘴大黄牙,狠狠拍了一下。傻乎乎的乐着,方才的大宗师气象再也荡然无存。
他又变成了一个猥琐至极的老屌丝。
我无言的看着这个傻逼,刚刚油然而生的敬意荡然无存,这老屌丝变脸跟变天似的,太快了。
吸土大王窝在笼子里,吧唧吧唧的啃着一片绿叶子,脑浆子依然挂在身上,我瞅了一眼,打了个寒颤。
我从没见过如此霸道的蛐蛐!
蛐蛐也能杀人,我他妈今天算是开了眼界。
白小纤从余天青的尸体上拔出那拔卡在肋骨中间的大砍刀,白森森的肋骨上留下一条刀印儿,这变态手劲儿真大,我打心里感叹着。
王响亮用手指头上的刀锋扒拉着余天青腹中的那只早已变为烂肉的飞头蛮,一脸疑惑。显然,出身老王家的他也没见过这样的物件。
白小纤拎着砍刀拨拉开余天青随身背着的大麻袋,麻袋打开的一瞬间,扑鼻的臭气喷涌而出。瞬间在小屋内弥漫起来。
我看着麻袋,傻逼似的杵在了原地,嘴巴长着,一点儿声音都没喊出来。
一瞬间,我仿佛穿越时光般看到了王洛水所说的旧时代一切,麻袋里一个八岁孩童的尸体暴露出来,我不知道那尸体已经在麻袋里放了多长时间,面目早已腐烂,小孩儿的头顶上开了一个大大的刀口,正片头顶被整齐的削开,密密麻麻的小白虫与虫卵堆积空荡荡的颅骨中。
“尸虫蛊的容器,养虫卵用的,余天青年轻时候赖以成名的手艺,一甲子已过,偏偏想不明白,还拿着这等邪术当成大道。”
老屌丝王洛水翻了翻眼皮,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我突然发现,老屌丝对自己年轻时的那个年代带着难以言喻眷恋。
“大师兄,您年轻时,一定生在一个大时代吧?”
我心里一动,拿话头勾引他。
“当然,那是道门术者的大时代。”
老屌丝白我一眼儿,一副老人家的心思小屁孩儿你别猜的傲娇样。
“当年天下,道门并立,奇术万千,术者千万,就算余天青这样的人物,扔在那里不过是偏安苗疆一隅的小术者,而我玉面小白龙王洛水则是道门中的美男子天下黄花大闺女的梦中情人……”
老屌丝的脸上一副意淫样,这傻逼又开始抽风了……
“尸体怎么办?”
王响亮一脸嫌弃的低着头点点脚下余天青的尸体,懒的接老屌丝话茬,问白小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