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奚人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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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的大西北,比大晋的西北更加西北,是秦国的西北。
在这里,有一座巨大的山脉,叫天山,天山东南,是祁连山。
在巨大的天山与祁连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湖,这个湖,奚人叫它罗织湖。
如果是谢神策的话,一定会知道这片湖的另一个名字——罗布泊。
这片湖养育了天山脚下的子民,奚人。
奚人有歌曰:
巍巍乎天山,我之家园。
浩浩乎祁连,纵横栏杆。
牧兮群兮,不见彼之河岸;
埙兮歌兮,山与我和之回环。
浩浩乎祁连,纵横栏杆;
巍巍乎天山,我之家园。
奚人有祭天的习惯,每三年一次的大祭天,既是古老的宗教活动,也是奚人评选最强者的舞台。
历来祭天的执刀手,都是各部落的最强者,而历来祭天的大祭祀,就是最强部落的头人。
奚人中最为强大的那个部落的首领,就是长生天在人间的代言人,有资格解释一切占卜与星象,预言一切祸福凶吉,以此来决定战争与和平。权力极大,而且不受质疑。
在每年的三月,万物复苏的时节,奚人都会聚集在天山脚下,在罗织湖畔,举行达幕遮大会。每到这个时候,罗织湖畔就迎来了最为欢庆的节日,往往数万人聚集在一起,载歌载舞,骑马射箭,通宵达旦。
而今年,规模更甚往昔。
因为今年除了达幕遮大会,还有祭天大典。
超过五万奚人,男女老少,牧民与战士聚集在罗织湖畔,为祭天大典与达幕遮大会作者准备。
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领地,以保证自己部族人与牲口的安全。最强大的部落往往占据水草最丰美的地方,拥有最好的营帐,能享受他人羡慕尊敬的目光。
身在强大部落的奚人们,都有着自己的骄傲与自豪。
然而此时,清晨湖畔的一个少年却并没有理睬那些投射过来的艳羡的眼神,并没有挺起他好不算壮实的胸膛。
少年叫占达山,他正在苦恼。无聊的用手中的马鞭拍打着水面,感受着水草断裂传到手掌中的感触,占达山的眉毛拧在了一起。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焦点集中在一个普通的身影身上。这个身影,无疑属于一名女子。
有着红红脸颊的女子年龄并不大,看得出来很年轻。乌黑油亮的大辫子盘在脑后,穿着皮靴,挽起了袖子,正在捣衣。
少女名叫古依达尔,与占达山从小玩到大,感情甚笃。他们觉得这样横好。虽然他们不知道有个词叫青梅竹马,能最准确的表示他们理解那个意思。
占达山与古依达尔,曾经是部落里最为出彩的一对。
之所以说是曾经,的一对,是因为他们如今不是最为出彩的,至少占达山不是,而且他们也不一定会是一对了。
因为一名男子。
这名男子,现在就在占达山身后的一顶帐篷里。他来此已经有好多天了。更准确的说,是他在所有人达到之前,就已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