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2)(2 / 2)
我说,好,那你做后勤主任。
雷-管不同意,后勤一向是我负责的。
我说,那鸡子你做个替补演员吧。
鸡子说,我草你妹。
那时候我的同桌是宋莉丽。整个高一,那是我唯一一次跟女生同桌,班主任谭红爱编座位的时候,老把我编在最后一位就算了,还不给我一个女同桌,这让我那时候很有怨言。
每对长时间同桌的男女,都会产生跟爱有关的情愫?
实在是不好意思,现在回想起来,第一个印象深刻的场景,是宋莉丽晚饭后回来,跟我说,我今天出去吃的煲仔饭,青椒肉丝。
我说,哦。当时我没问她,煲仔饭是个什么东西?
宋莉丽身材很好。一开始就说这个或许不妥,但这真不能怪我,那个冬天,这厮每次吃完饭回来,都会热得脱下外套,露出被毛衣勾勒出曲线的身材。这厮平时很淑女的样子,但偶尔会从他嘴里蹦出两句脏话。当时,我觉得,哇哦,这脏话说得好-性感。
她没跟我借过半块橡皮。开玩笑,难道你们不知道,同桌所有的东西都是公用的么?她也没说过毕业遥遥无期,她只会对着物理作业本说,这尼玛都不会啊,到时候怎么考大学。
后来?后来,因为我们都是单纯的可怜的少男少女,所以我们闹僵了。
哦,忘了说,她的毛衣是黑色的。
十七没做过我的同桌,当然,在校外吃饭不算的话。
十七跳舞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恩,我只记得她打转的时候,手里捏着两条丝带,飞舞成一个圆,像跳动的火苗。
节目演出的时候,舞台灯冲击着眼眸,我看不到台下的观众,我的眸子中只有舞台,和舞台外白茫茫的一片,我甚至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我忙着赶画面,所以十七表演的时候,我所记得的,也会是那两条飞舞的丝带。
但是,我忘了那两条丝带是什么颜色。
不过这不重要,我记得她笑容的颜色。
宿舍熄灯后,在不赶作业的时候,宿舍十二个人会聊天打屁。两个男人聊理想,三个男人聊政治,一群男人,则只能聊女同学。
我们班一对男女好上了,这成了我们的谈资。黄瓜窝在被子里给他女朋友打电话,这也是我们的谈资。到后来,我初中喜欢的女生现在在哪个班,成了他们的谈资。
和黄瓜、包子、谷博围在一起打牌,老师查寝,大家忙着收烟头,于是牌和台灯被收走了——那时候我还不抽烟。包子躺在下铺,他抽一口烟,说,涛,说说你女朋友。
我说,我没有女朋友。
包子说,那说说前任。
我很腼腆,我也没有前任。
包子说,谁信。
黄瓜说,你做梦的时候我听见你喊女生的名字了。
我说,我那是叫你的你马子的名字。
黄瓜说,你个马鸡-巴。
说完,黄瓜跟他女朋友打电话去了。
很多时候,要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珍惜什么,有些时候,要走了,才知道自己最舍不得什么,还有些时候,剧情要落幕了,才忽然想要抓住什么。
高一末尾是分班,我给雷-管打电话说,帮我谢谢十七,如果没有她,当初那个节目我们上不了。
雷-管说,你怎么不谢谢我呢?
我说,你们所有人,我都要感谢。
雷-管没说话。
故事,就在这个本该结束的季节,突然开始了。
所有的结局都是开头,所有的开始都甩不掉结束。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还没不可救药的爱上《知足》,那时候我们的生活是《倔强》。两年后当我哼唱起“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该怎么收藏,该怎么拥有?”的时候,剧本早已结束,而作为当初的编剧和导演,我亦不能再给它续集。
高中的时候,我已经不看郭敬明,那时候喜欢上韩寒的书。唯一一次买郭敬明的书,是送了十七一本《幻城》。
真正看《幻城》是在初二。某次晚上耗子家里没人,这笔喊我过去陪他,然后他开机玩电脑,我坐在他身后的床上看《幻城》。到了中间某个点,耗子因为杀怪爆出一件极品装备而手舞足蹈,而我躺在床上,紧握着《幻城》默默流了一脸泪。当时看着耗子因激动而颤抖的背影,我静静的想,这就是雅士跟土包子的区别么,你个只知道玩游戏的土鳖,怎么会懂一个文人的高尚情怀?
耗子初中的初恋,因为一封激动的情书而宣告破灭,而我的初恋,则在躁动岁月的腐蚀中,逐渐千疮百孔,以至于终于在寒风中飘零,找不到该去的方向。当两个人背道而驰,身影逐渐远去,曾今的爱恨纠缠,不过是南柯一梦。
雷-管和十七是极好的朋友,高二,当所有高一同学碰面总会开我和雷-管的玩笑时,我开始追十七。那时候是学生会组织部长,学生会每日例行卫生检查,我总会利用职权之便,在每周一次轮岗时,跑到十七所在班级的区域值岗,在高中那个阶段,绯闻总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并且这也是我们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当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这事之后,我却被十七拒绝了。
记得一段对话,周末我请十七出去吃饭,作为朋友圈例行规则,这次我请下次必定是她请,而她也必须得回请。第一次我付账之后,第二次我仍旧付账,十七表示对我的行为非常不满,我说,那下次你请我好了。十七说,得,你这是想再骗我出来吃一次饭是吧?
这真是一段无情的对话。
作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继续着追求十七的征程。
吃饭是有的,一起玩是有的,信息电话是有的,其他的,是没有的。
结果,高三要到了,人还没追到手。于是,我专心备考去了。
我们都是好学生,是的。
后来,雷-管问,你和十七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嘛?
其实,我觉得,她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知道的比我更清楚。
之后很久,包括过去了这么多年,一直到现在,偶尔也还会想起那些年华。
然而,多年之后,我怀念的,我念叨的,是十七这个人吗?也许是,亦或不是。
就像初中时我经常和雷涛讨论的,你放不下这个人,你想念的,你喜欢的,真的是这个人吗?那时候,雷涛沉吟之后会说,我放不下的,我想念的,我喜欢的,不是这个人,至少不是现在的这个人我放不下的,我想念的,我喜欢的,是之前那段回忆。
其实,我们放不下的,我们想念的,我们深爱的,是那段青春岁月。
高中毕业之后的暑假,十七到巴东来玩,我们一起从长江大桥这头走到那头,大桥那头灰尘很大,那天下午天很热,我们流了很多汗,那天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多,但都不在我眼中。那时的我,还没有读《极品公子》。
那段见面的最后一场,是游无源洞。离别时分,我很骚包的送了十七一首我自己写的诗。这诗她应该是没记住,不过没关系,我记住了。
——人生最恨离别时,他乡何曾遇故知。孤身又到江南岸,小舟翩翩旧相识。
现在的你在哪里,现在的我在哪里。
在我们这一生中,喜欢过多少人,缠绵过多少人,但最终,都逃不过这个宿命——相忘于江湖。
这荒烟蔓草的年头,这灯火辉煌的街口。